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,确保我市假日旅游市场平稳、安全、有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等法律法规,是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专班现就2025年“十一”假期相关要求通告如下:

一、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带领游客进入未开放区域进行游玩。未开发区域周边村民不得违规从事组团、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。

二、禁止组织开展各类有指向人群的骑行、夜爬等活动。各位游客请勿参与“野游”“野爬”“打野”等活动,或跟随非正规“驴友团”“探险队”进入无安全保障区域。

三、禁止旅行社、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者将未对社会开放区域和私设“景点”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和推荐。  

四、禁止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未开发利用的徒步、露营、探险等线路。游客要审慎对待“网红景点”,请勿抱有侥幸心理,以“探险”“猎奇”等为由,私自翻越围栏、破坏防护设施进入禁止区域。

五、禁止未经安全评估的各类景区(景点)向社会开放。广大游客要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,珍爱生命,敬畏自然,规范旅游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,酿成悲剧。

全市各镇(街道)要在辖区内各野游景点、登山入口设置栅栏,安排专人值守。对不听劝返或无视通告,擅自进入未开放的区域进行徒步、打野、探秘、露营、戏水等“野游”活动,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或个人自行承担,若造成环境资源破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,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林州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专班办公室

2025年9月26日